蓝蔚青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自主程度和自主能力的增强,思想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的进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着力点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文化领域和政治领域逐步拓展,梯度推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已经不止是物质文化需要,而且还有愈来愈强烈的民主法治需要。正因为有这样的需求变化,导致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的情况下,老百姓的意见好像反而更多了;不少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并不是物质利益问题,而是公民权益问题。正因为有这样的需求变化,所以近年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之一,也是人们对十八大的重点期盼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此作了明确回答,提出了两个“必须”、三个“更加”、一个“要”的重要指导方针。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十八大报告在阐明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之后,强调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的八项基本要求,其中第一项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中,列入了“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在回顾了我们党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并在改革开放以来,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大大加深了对人民民主的认识,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历程后,着重系统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
两个“必须”是总体上的要求。
从总体而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把握好人民、国家和党三者的关系。人民是最终的权力主体,国家是人民行使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共同利益,实现共同目标的工具,而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者,是人民和国家之间的重要中介。中国的国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路径,决定了在很长时间内,共产党实际上是最终的权力主体,就像列宁所说:“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即执政党以人民的名义代替人民管理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民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权力主体意识迅速觉醒,维护自身权利和行使权力的能力不断增强,“公民”开始在权力架构中出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形成新的权力架构和权力运行机制,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十八大再次重申了全党的共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三个“更加”则分别是对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要求。
完善党的领导,就是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使“领导”回归它的本意,即先锋队发挥自身具有科学指导思想的优势,着力发挥政治导向作用,高瞻远瞩,整合利益,凝聚人心,促成共识,支持、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不是取代人民和国家任何一方,充当社会的直接管理者,更不是把自己变成管理者利益的代表。
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法律化。改革开放以来,各地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今后需要积极推广这些成功经验,并且把民主制度建设和相应的立法执法扩展到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形成制度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原则落实到政治运行的各个环节。
完善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领导机关。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的统一,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适用“违法必究”的原则。要全面清查和废止一切妨碍依法治国的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破除那些把潜规则看得高于法律的错误观念,对各种违背民主法治和公平公正原则,导致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潜规则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分析其根源和危害,找出使其失效的办法并坚决实施。确立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对一切侵犯公民法定权利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个“要”突出了重点,划清了界限。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邓小平早就深刻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设计理念和基本架构是优越的。对此我们既要有足够的信心,更要有坚决的行动。当然,优越性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干了不少,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干,决不能自满自足,固步自封,裹足不前。
马克思主义坚信人类社会发展是有普遍规律可循的,并且以揭示这种普遍规律为己任。所谓历史必由之路,就是指普遍规律。政治发展同样不能例外。我们所要借鉴的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就是体现普遍规律的进步趋势。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就是不能把它们的特殊性当成普遍性。例如,必要的分权和制衡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正如不能把计划和市场看成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一样,我们也不能把集权和分权看成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我们绝不能照搬西方的分权模式,何况西方国家也没有统一的分权模式,但决不能否定分权和制衡,更不能走权力过分集中的老路。传统政治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而又缺乏制约。邓小平30多年前就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一重要讲话中作过鞭辟入里的分析,今天读起来仍然有振聋发聩之感。他深刻揭示的这些封建主义的影响和传统政治体制的弊端,正是这些年来腐败现象高发并难以遏制的体制根源。
同样,我们绝不照搬西方的政党制度,不搞多党竞选,但决不是不让选举者在候选人中间进行选择。总之,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问题上,必须正确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
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当前和今后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的七项主要任务。
在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方面,报告要求人大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是避免部门利益干扰立法的重要举措。报告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人大有效行使权力的极为重要的举措,抓住了行政的命脉。只要真正做到全口径,对政府的全部收支实行有效监督,并且让预决算细化刚性化,草率决策、铺张浪费、贪污腐败、政绩工程、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就都有办法解决。报告提出提高基层人大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是增强人大的代表性,充分反映各界群众诉求的组织保障,有助于解决“自己监督自己”和偏重于管理者的视角及利益等问题。
在这些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报告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作出重要的新概括,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报告总结了近年来的新鲜经验,要求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些都进一步完善了政治协商制度,增强了民主协商的实效性。
十七大以来,发展基层民主被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引人注目的新进展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得到普遍推广,基层社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并活跃地开展活动。十八大报告进一步确定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这些都是保障人民切实享有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报告把基本要求概括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确立的情况下,报告着眼于体系的完善,在内容上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程序上要求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对于依法行政的要求,报告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基础上又增加了规范执法的要求。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报告在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尊法这个前提条件,特别要求领导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报告概括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突出了“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和“服务型政府”这个基本定位。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机构改革方面,横向上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纵向上要求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在行政管理的方法绩效方面,要求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及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两个方面,报告也都在重申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更高的要求,作出了一些新的概括。
总之,十八大报告系统总结了这些年来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又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目标清晰,措施扎实,是今后五年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些任务的完成,必将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政治学会会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