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祖增
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地提出了改革的问题,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从过去的“摸着石头过河”到今天的全面深化改革,全社会改革的共识和动力正在凝聚,改革已被赋予更深刻的内涵、更殷切的期望。对于我们浙江来说,过去的发展靠改革,今后的发展还是要靠改革;在迈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唯有率先改革创新才能继续走在前列。
率先改革才能继续“走在前列”
当前,浙江正处在从全面小康迈向“两富”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根据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翻一番”新目标,确立了分两个阶段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奋斗目标,其中第一阶段到2020年实现“四个翻一番”,即实现全省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与全面小康社会相比,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要求更高更全面、内涵更丰富,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要求的实际行动。
另一方面,“两富”现代化的主线是经济转型升级,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经济环境十分严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性前所未有。国际金融危机已经持续了整整4年,而欧债危机的爆发及蔓延进一步表明了这场经济危机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全球经济再次陷入衰退和低增长,并将进入较长时间的深度调整期;国内随着劳动力土地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传统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许多企业陷入不同程度的经营困境,向省外海外转移趋势渐显,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产业空心化现象。如今浙江不仅承载了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几乎所有问题,而且面临着兄弟省份标兵渐远、追兵渐近的新竞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巨大考验。
在人均GDP超过9000美元之后,浙江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浙江发展极为紧迫的任务,这既关系到浙江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危机的关键举措,更是浙江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而发展方式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体制机制问题。近些年来,浙江转方式、调结构无疑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发展过多依赖低端产业、低成本劳动力、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进一步转型越来越遇到体制障碍和深层次矛盾。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主体,但行业进入垄断、政策差异性歧视等依然较多,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扩张空间;浙江有丰厚的民间资本,但区域金融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宏观层面的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以及行政性配置倾向,致使大量企业“脱实向虚”、无力投身创新,等等。经济发展“赖以支撑的体制机制先发优势在逐步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已到了必须解决体制障碍的攻坚阶段。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我们将迎来一个向改革要效率、向改革要增长,用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新时代。实际上,改革本身就是经济转型的核心内容。比如,虽然传统的低素质劳动力的“红利”正在逐渐消失,但只要改革真正到位,新的“人才红利”就会替代旧的“人口红利”,并会逐渐显现出新的比较优势。如今各地比拼的不是一时的增长速度高低,而是结构调整的速度、经济转型的速度,这归根到底是拼体制机制改革的速度。“谁动作快,谁就能抢占先机,掌控制高点和主动权;谁动作慢,谁就会丢失机会,被别人甩在后边”。浙江要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上率先走在全国前列。可以说,怎样尽快聚集改革的共识和动力,坚定不移推进更广泛和深入的制度创新,将决定着浙江的未来。
改革攻坚才能破解发展难题
党的十八大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从经济体制改革看,我国将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线,在金融体制、行政体制、财税体制、科技体制、收入分配体制、资源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诸多方面启动一系列全局性、前瞻性的深层次改革,以求为经济增长释放更多制度性红利。从省内看,当前“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等已进入深入实施阶段,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点和“11+1”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浙江又一次站在了改革创新的前沿。在新一轮改革攻坚中,浙江迫切需要以此为契机,用足用好中央赋予浙江的“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权力,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主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国际贸易方式、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寻求突破,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而《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要以此为重大契机,大胆改革创新,在民间融资规范、地方金融创新、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务求在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上取得突破,在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上取得突破,着力破解“两多两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推动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是创造条件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真正营造出非公有制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特别是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同时配合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支持和推动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推动促进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推动和创新,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立企业主导、市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模式;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以及人才发展机制,突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养企业创新文化,促进创新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形成持续不断的创新创业浪潮。
推动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顺应“四化同步”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以实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内核,着力扭转以往土地城镇化单兵突进、户籍城镇化落后于人口城镇化、工业化超前城镇化等畸形局面,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重点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城乡平等发展。
推动国际贸易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展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是国家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举措。适应国际环境新变化,加快构建“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加快建设无水港、综合保税区等重大功能平台,把义乌建设成为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以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设立义乌“国际贸易特区”。
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是完善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工业存量用地流转机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市场化配置机制等,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以更大的决心向市场、社会放权,力争在政府职能转变、审批制度改革、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重点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可以放权给舟山、义乌的,都要创造条件拓宽到所有市县,凡广东、江苏、山东、上海等省市已经下放的省级权限都要研究下放”;要以“减少审批部门、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为核心,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审批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把浙江打造成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凝聚共识才能把改革持续推向前进
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从新一轮深化改革的环境看,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协调各方面利益和形成改革合力的难度加大;改革越来越多触及现有利益格局,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阻力较大;社会各方面利益意识明显增强,分享改革成果的愿望强烈。改革必须直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尽管会遭遇重重障碍,但唯有更深入地改革,才可能形成“成熟制度”,才可能造就新一轮的制度性红利。
从历史看,改革的每一次突破都有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过去的改革更多是增量改革,可以先易后难,躲开难点;如今的改革更多是存量改革,已逼近变革核心的体制规则,必须迎难而上、啃“硬骨头”。要让改革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常态,取决于我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取决于我们的决心和勇气。回顾浙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历程,最宝贵的财富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在改革实践中锻造、升华而来的改革精神。正是这种敢闯敢试的改革精神,推动浙江勇闯“禁地雷区”,破解发展难题,赢得了改革的先机,掌握了发展的主动。与当年相比,今天的改革形势、任务和路径都已发生变化,但不变的是同样需要义无反顾的改革精神,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浙江要一如既往为中国改革“探路”,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深化改革。浙江历来被视为是中国改革的“排头兵”,在很多方面,浙江总是“先行一步”。近年,浙江各地开展的综合配套改革,大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可喜的是,各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成效显著。这些从实际出发的先行先试改革,将为全省深入推进新一轮改革探索新路、积累经验。在新一轮改革中,我们既要顶层设计来统领,更加注重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设计和综合配套,制定各个层次和领域的改革规划,建立多层次改革协调推进机制,又要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让地方能够拥有更大的改革空间,激发地方潜在的创新动力,共同推进改革发展大业。
改革没有完成时,永远只有进行时。深化改革,要求我们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使改革沿着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发展,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上升到立法层面,运用法律手段来强化和推进改革。还必须落实改革者的责任,建立改革进程的评估、问责、监督机制,将改革纳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履职情况的考核之中,明确考核指标,赋予足够权重,进行认真考核,严格行政问责,绝不能让改革流于形式。
【作者为《浙江经济》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