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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等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发布时间:2013-02-28     来源:党建工作网     浏览人次:0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领导同志在不同的选举单位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月27日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298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并决定公布代表名单。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领导同志分别是在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内蒙古、北京、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选举单位选举为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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