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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业要有“钉钉子精神”
发布时间:2013-03-07     来源:党建工作网     浏览人次:0
     
 时间:2013/3/7  来源:《人民日报》1版   

正 伟

  “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以朴素的话语,提出了一个意蕴深远的命题。
  干事业好比钉钉子。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干事业何尝不是如此?一个单位、一个地区面貌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需要沿着正确的目标久久为功、持之以恒。
  我们的事业要一任接着一任干,我们的认识和工作也要与时俱进。但与此同时,也要避免一种现象: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完全不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倘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发展的“钉子”又怎么可能钉得上、钉得牢?如果“李县长挖,张县长填,王县长来了不知怎么圆”,人民群众怎能认可、谈何满意?
  政贵有恒。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接着一茬干,钉牢一颗钉子再钉下一颗。为官一方、为政一时,需要这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早日实现“中国梦”,应该有这样的历史观、发展观、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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