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都赞成“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的说法,对“商”从一个“贬”字转为一个“敬”字。官员当然也应作如是观。但“官”之敬“商”,乃“相敬如宾”之“敬”。官员有责任、义务为商人服务,但不能越位、更不能拿利益交换为筹码,以公权谋私利。商人当然可以享受官员提供的服务和便利,但应限于政策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而不能拿利益去贿买官员手中的权力。所谓“相敬”,就是“敬重”加“敬畏”。
其三,讲“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细数无数落马官员,都有官商交往的影子。相敬如宾,“宾”者客也,不能称兄道弟,不要勾肩搭背,结成利益同盟,丧失起码的原则立场,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由于资本的逐利本性,总有不法商人觊觎干部手中权力,千方百计攀亲挂友套近乎,试图拉人下水,让权力沦为其牟利的工具。面对这样的权力风险,干部尤其需要自警自励。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官”“商”交往中防腐拒变,关键还在于干部头脑清醒、严于自律。其中的核心,就是“两条线”。其一,守住底线。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弥陀佛一样,天天念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为人民造福,一点也沾不得私利。这样,才能时时敲响警钟、事事遵守法纪。其二,强化高压线。伸手必被捉,心中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加上“制度铁笼”的强力约束,双管齐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守得住底线、保得住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