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专家所言,“方案出台后,改革的进程才刚刚开始”。怎样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准确划定各自的边界?政府具体职能该如何科学整合,做到该强化的强化、该下放的下放,平衡好管理与服务?“大部门制”之下,怎样规避权力集中带来的腐败风险,消除精简人员后的藕断丝连?面对改革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既需要做到令行禁止、尽职尽责,又要达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无疑是道大考题。破解这道难题,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法和严密的程序必不可少,也应拓展视野,将机构改革与建设法治政府、改进工作作风、保障改善民生等统筹安排,一体推进。
抗战时期,《解放日报》刊发“精兵简政”社论指出,简政不是“简陋”,也不是粗枝大叶的“简略”,而是“建立正规制度和提高工作效率”。今天的政府机构改革,同样如此。这是改革能否获得群众支持、真正收到实效的关键。比如,从一些审批环节撤退,会不会造成新的监管盲点?淡化对微观经济直接干预,完善市场体系由谁负责?让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不是也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与引导?读懂市场与社会的内在逻辑,积极推动职能转变,才能不断将这一改革推向深入。
当然,要想根本上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终要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大部门制改革后,部分资源与权力相对集中于更少的机构,法治与监管能否及时跟得上,直接关乎作风的改进、腐败的预防。正因此,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政府与市场、与社会合理边界的依法廓清就要前进到哪一步。如此,才能不断以改革精神依法行政,弥补缺位、阻隔越位、纠正错位。
每一轮机构改革,都应成为释放制度红利、激发社会活力的新起点。人们感慨“铁道部”变为历史名词,更在意市场化运作之后的火车票价会否上涨;人们认同“管的少才能管得好”,但也担心政府放权之后会否成“甩手掌柜”。正因此,政府机构改革既要喻于义,也须喻于利。只有狠抓落实,让群众在民生细节中感受到政府职能转变的新风,在办事时享受到廉洁高效的便利,在通往美好生活的道路上迈开更轻快的步子,改革才能为未来奠定更深厚的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