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一种传递崇高精神追求和塑造良好社会风尚的向善之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志愿服务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从零星分散到成规模有组织的历史性变化,6000余万志愿者亲切的微笑和活跃的身影刻画下中国社会不断迈向文明进步的足迹。
但与13亿人口相比,我国志愿者人数明显偏少,志愿活动的普遍性、经常性明显不足,志愿服务的规模、层次和水平亟待提升。扩大志愿者队伍、提升志愿服务质量、打造志愿服务品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是当前发展志愿服务的迫切任务。这些工作都需要制度的保驾护航。
一个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是一切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加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今年初,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社区志愿服务方案》是指导我国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文件。各地应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重点在社区。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服务越来越社区化。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这些与群众利益、社会和谐息息相关的服务既需要专业机构的参与,也需要志愿服务的补充。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已经迫在眉睫。要全面推广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把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吸纳到志愿服务行列中来,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抓手在活动。志愿服务的生命力在于活动,活动的生命力在于经常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雨打地皮湿,是扎不下根的。要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的要求,在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形成一套完善的活动运行机制。当前要积极推广“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让社区志愿者在活动中提高素质,增强志愿服务的实效性。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要完善政策法律保障机制。志愿服务不是志愿者自己的事,是全社会的事。不能是讲奉献、讲牺牲的时候想到了志愿者,当志愿者受到损失、遇到危险的时候却孤立无援。我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都要把鼓励志愿服务纳入其中,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政策导向。
善事善为、好事办好,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此负有重要责任。要把志愿服务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使志愿服务融入社会治理,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志愿服务意义重大、前景广阔。通过大力推进制度化建设,我国的志愿服务一定会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