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提出: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