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组电明字[2007]22 号)提出:新式样介绍信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须明确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予以明确。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大写数字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