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提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