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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分会2020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党建工作网(党群服务网)     浏览人次:11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分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2020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各项任务,按照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聚焦建党一百周年主题研究、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研究、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研究、“清廉校园”建设研究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加强课题项目研究,注重项目品质。

研究会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在党建、思政、学生等工作一线的教师干部,课题立项审批中注意各会员学校之间的合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2020年科研项目实行自主申报、根据申请质量立项。研究会对科研立项项目继续实行奖励制,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给予500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选题分别为《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浙高职党研[2020]3号)的“重点研究方向”和“一般研究方向”。未列入“重点研究方向”的选题原则上不予重点课题立项。

(二)项目主持人须为在编(或正式)教师、干部,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申报日起一年内即将离职或退休的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限报4名,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提倡各会员学校之间加强横向合作,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提升科研水平。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六)由于2019年课题尚未评审,2019年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

(七)课题研究时间为期一年,如未能按时结题允许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仅限一年。如超过一年延期期限仍未结题,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的学校将不予立项新课题。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申报办法

(一)2020年月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2份报给宣传部。联系人:刘沪波,邮箱:171116379@qq.com,联系电话:663463(短号)。

学校宣传部、组织部、科技处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进行申报。研究会将于6月完成课题立项的审批和任务的下达,课题结题及评奖情况将另行发文公布。

(二)申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科研项目申请书下载地址:党建研究会网站“党建与思政研究”栏http://gzdj.zfc.edu.cn/

 

附件1: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

附件2:浙江省高职院校党的建设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3: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宣传部、组织部、科技处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pdf

附件2-浙江省高职院校党的建设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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